从“典范性”文化群像到“示范性”人文经济带
——“红旗渠精神”文化育人效应及其当代传播策略研究报告
李坤钰
文化发展,是守望“人的精神家园”的理论支撑,也是催化“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力量。《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一书中指出,“文化赋予经济发展以深厚的人文价值”“文化赋予经济发展以极高的组织效能”“文化赋予经济发展以更强的竞争力”。文化与经济之间熔铸着过往历史的文明积淀与当下时代的发展气象。
红旗渠,这座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在海内外享有“世界第八大奇迹”“人工天河”盛誉的历史性水利工程,坐落在豫、冀、晋三省交界地带的林州市(原“林县”),作为“愚公移山”的现代写照,孕育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时至今日,这条绵延1500余公里的“水长城”,不仅依然是浇灌着几十万亩农田的活水源头,也是浇灌着百万林州人精神的文化源地。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时强调:“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永远震撼人心。”“红旗渠就是纪念碑,记载了林县人不认命、不服输、敢于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红旗渠很有教育意义,大家都应该来看看。”
“红旗渠精神”文化的发展,不仅是现代林州人奋斗史的缩影,也是当代中原文化生成史的篇章。当前,以“红旗渠精神”为核心的文旅景观每年吸引千百万人群到访参观,根据《林州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全市接待游客1965.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1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12.9%,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在此背景之下,总结历史传承经验、研究现实传播问题、完善育人功能体系,是传承“红旗渠精神”优秀文化,赋能文旅融合发展,助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文经济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面向本来:“典范性”文化群像与育人功能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概言之,人之所以能够形成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在于人与自然尤其是人与社会的实践交往活动;人之所以可能超越“功利境界”达至“道德境界”,就在于自身所能够形成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仿效典范,作为塑造人的生活图景与价值规范的实践交往活动,它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要的规范性力量。《辞海》为“典范”下的定义是:“可以作为学习、仿效标准的人或事物”。仿效典范就其内涵而言,它既是指向对人的仿效,也指向对物的仿效,更是终极指向对人与物背后所表达的优秀文化的仿效与传承。“红旗渠精神”文化亦是如此。
作为林州人创造性实践活动的伟大历史作品,红旗渠一经建成,就已超越了最初预期的水利价值,变为多元价值。在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具有文化价值的“红旗渠精神”,“红旗渠精神”作为一种优秀文化,在“本来”意义上,表征为一种规范性育人功能。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红旗渠精神”未能形成一种清晰的成文的定义,但是这并不影响一些有着群众共识的早期“红旗渠精神”育人功能的发挥。这一时期育人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典范”所形成的文化群像,即为“劳动者典范”“劳动单位典范”“劳动成果典范”。
(一)在“劳动者典范”层面上,涌现出了一批艰苦奋斗、不畏险难的劳动模范群体。这些劳动模范既有修渠阶段夜以继日做方案,不幸隧洞遇难的吴祖太;大刀阔斧作决策,紧抓水利谋发展的杨贵;凌空飞身除险,带伤坚持工作的任羊成。也有护渠阶段辛勤护渠施工,不幸坠崖牺牲的李来仓;为解决渠水不足,意外牺牲的张中和......这些劳动者典范在他们所属的年代,一言一行、所作所为,在情感的层面上,感染着群众的工作态度,最大程度激发了群众的工作热情。
(二)在“劳动单位典范”层面上,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模范单位。在建设红旗渠期间,县委牵头,各基层单位分批组织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矛盾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重要著作,普及性地学习强化了各级各单位的信心。在此后的修渠工作中,出现了一批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紧密协作、攻坚克难的模范单位。例如:特等模范分指挥部——河顺公社分指挥部等,特等模范连——常家庄等,甲等模范连——小菜园等。这些劳动单位典范的组织方式、工作态度,在理性的层面上,为各级各单位树立了标准与规范,最大程度地提高了各级各单位的工作成效。
(三)在“劳动成果典范”层面上,涌现出了一批排除万难、自力更生而生产出的劳动成果。根据《林州市志》记载:“整个工程实际总投资6865.64万元,其中县、社、队三级自筹资金就达5839.66万元,占总投资的85.06%。”在此条件下,林州人坚持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不要。没有炸药自己造,没有水泥自己造,没有石灰自己造,《红旗渠志》曾单列一章来讲述当时的“自制建材与土法施工”。在这种艰难环境之下,林州人民依然修筑成了干、支、斗渠总长1500余公里红旗渠及其它重点建筑群。从自制的炸药、水泥、石灰,到红旗渠的完成,这些劳动成果典范的生产基础和生产方式,在意志的层面上,为林州人塑造了极其坚韧的目标感与信念感,最大程度地推动了林州人敢想、敢做、敢为的事业追求。
正是因为有着“劳动者典范”“劳动单位典范”以及“劳动成果典范”的文化群像,20世纪90年代之前,早期的“红旗渠精神”以“求真务实”的姿态融入人们的工作世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世界。
二、面向发展:“示范性”人文经济带与多元化传播
人是历史的前提,也是历史的结果。红旗渠精神作为人的历史实践所创造的文化,它不是一种“脱离了人”的抽象文化,而是具体的、能动的文化,也不是一种“脱离了历史”的形式文化,而是有内容的、现实的文化。因此,“红旗渠精神”文化,是“时代精神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作为时代中的文化,“红旗渠精神”文化,也必然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进行着形式的演进与内涵的深化。1990年,“红旗渠精神”获得了明确定义,林县县委、县政府(现“林州市”)作出《关于宣传、继承和发扬红旗渠精神的决定》,确立“红旗渠精神”为:“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以经济快速发展为原点,以文化创新、科技进步、教育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为坐标轴,共同构成了一幅人们日常生活巨变的现代画卷。在此背景下,“红旗渠精神”文化育人功能的载体正由“典范性”文化群像转变为“示范性”人文经济带,文化方式正由“一元文化传播”转变为“多元文化传播”。具体表现为:“红旗渠精神”文化保障机制的完善、文化载体的延展、文化育人范式的变化、文化传播方式的丰富等四个方面:
(一)从文化保障机制的完善方面看,“红旗渠精神”文化有着物质形式的载体,这种载体本身具有易损耗的特征,需要人为的保护性措施。因此围绕着“保护制度”,省市先后颁布《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2016年)、《红旗渠保护总体规划》(2020年)、《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2023年)等规划文件与法规。围绕着“保护性建设与修复”,多渠道投资、规划、保护与修复文物。林州市政府公开信息显示,仅在2024年便投资1.2亿元用于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从“保护制度”到“保护性建设与修复”,作为“红旗渠精神”文化的前提与基础的物质载体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从文化载体内容的延展方面看,“红旗渠精神”文化不再只是固定地附着于早期的文化群像,其作为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的产物,“红旗渠精神”文化成长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标识,而带有这种文化标识印记的新物质形式,反过来在人的主动性实践中融入为“红旗渠精神”文化载体的一部分。从纵向上看,“红旗渠精神”文化载体扩展为以太行大峡谷——红旗渠景区为主、林州市其余景区为辅的经济景观型载体;从横向上看,“红旗渠精神”文化载体扩展为以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为主,林州市其余红色基地为辅的人文学院型载体。“红旗渠精神”文化载体的新发展,是“人文经济学”中“以文兴业”“以文化人”思想内涵的现实展现,为当代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了带有示范性意义的“红旗渠精神”方案。在一纵一横之间,“红旗渠精神”的文化载体不再只是单一形式的文化群像,而是转变为多元形式、带状分布的“示范性”人文经济带。
(三)从文化育人范式的变化方面看,“红旗渠精神”文化表现为一种规范性力量,以往的育人范式在于通过一种典范的标准,引发人们内在的自觉的优良品质的养成。在当代,育人范式开始转变为通过“文化研学+文化体验+文化典范”从而达至优良品质的养成。这主要体现在以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等为主体,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培训;以红旗渠精神营地等为主体的,对于青少年的研学培训。通过新型育人范式将“红旗渠精神”文化转变为个体自身的内在品质力量。
(四)从文化传播方式的丰富方面看,文化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文明积淀,它关于真、善、美的表述往往能在艺术的形式中得到再次“创作”与“升华”。90年代以来关于“红旗渠精神”文化传播方式日渐丰富,其中主要包括,以影视传播为特征所形成的《难忘岁月——红旗渠的故事》《红旗渠的儿女们》《红旗渠》《重返红旗渠》,以音乐舞蹈传播为特征所形成的《走近红旗渠》,以实景演出传播为特征所形成的《太行·红日》,以图书传播为特征所形成《红旗渠志》《山腰上的中国:红旗渠》《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红旗渠口述史》。“红旗渠精神”文化多元传播方式跨越了空间的界限,推动着“红旗渠精神”文化传播至更为广阔的领域。
正是因为有着文化保障机制的完善、文化载体内容的延展、文化育人范式的变化、文化传播方式的丰富,20世纪90年代以来,“红旗渠精神”以“道不远人”的姿态融入人们的生活世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世界。
三、面向未来:文化育人效应及其传播的新挑战、新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提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加强调查研究,看清形势、适应趋势,发挥优势、破解瓶颈,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善于运用辩证思维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红旗渠精神”是人以自然规律为根据,创造性实践过程中的劳动产物,是社会发展的精神财富,应当“用心”“用情”“用力”传承好和保护好。既要以功能的视角,充分保护“红旗渠精神”“本来”所具有的规范性育人功能;也要以历史的视角,充分挖掘“红旗渠精神”“发展”中所具有的新内容;更要以辩证的视角,充分反思“红旗渠精神”“未来”所面对的新形势、新挑战。面向以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以人工智能应用为特征的未来,“红旗渠精神”在文化育人效应及其传播面临新的挑战,表现为三个方面:创造性转化不足、学理化阐释不足、智能化应用不足。
其一,创造性转化不足。当前对可以打上“红旗渠精神”文化标识印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不足,例如林州粗布、靳氏剪纸、相州瓷器;IP培育单一化,缺乏系统多元化培养;文创+农创,受众群体受限,缺乏多层次跨领域受众群体。
其二,学理化阐释不足。2017年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评审会议中专家提出:“红旗渠申遗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基础研究不充分”。根据中国知网检索显示,当前以“红旗渠精神”为主题的文章有994篇,北大核心64篇,CSSCI37篇,高质量、学理化阐释文章较少。
其三,智能化应用不足。当前以“红旗渠”为主体的人文经济带依然存在游客承载力调控问题,而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新兴智能技术的应用,通过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分析等方式进行合理调控景区人流量。但目前景区智能系统尚未完全体系化,智能化应用不足。
任何重大理论问题源于重大的现实问题,任何重大现实问题深层蕴含着重大的理论问题。对于新挑战的回应既要阐明问题背后的学理意义,又要观照问题本身的现实指向。总之要以“讲理”的方式抓住问题的根本,而“红旗渠精神”在文化育人效应及其传播面临新挑战的根本问题的解决,就在于以人为核心的“转化机制”“研究机制”“智慧平台机制”的完成。
(一)建构“文化开发”+多源IP+“文创++”三位一体转化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文化赋能经济,经济促进文化,两者并行不悖。首先,充分开发可以纳入“红旗渠精神”文化标识的、尚未重视的物质与非文化遗产,充实现有的文化载体层次性;其次,开发多源文化IP,由市场筛选之后,主要推广受市场欢迎的文化IP,增强文化IP培养有效性。再者,在前述文化开发与文创开发的基础上,转变文创联动方式,将“文创+农创”联动改为“文创++”,也就是文创+具有“红旗渠精神”文化标识的产品+与其他行业如互联网界、体育界等联动。拓宽文创受众领域,助力有“红旗渠精神”文化标识的产品的经济转化。
(二)建立“学术项目+学术活动+学术成果”三位一体研究机制。“学者是人格化的学术”,“红旗渠精神”文化阐释的关键,就在于形成一批对于“红旗渠精神”文化有着稳定研究方向的学者群体。就学者而言,学术生产的空间莫过于学术项目、学术活动。因而要想充分发挥学者的学术优势,形成一批优秀的学术成果,就要将相关的学术项目、学术活动内容主题化、活动形式多元化、活动频率常态化。在此意义上,首先,应积极推动设立一定数量以“红旗渠精神”文化阐释为核心的年度项目,严格立项条件,规范结项要求。其次,应积极推动打造一个“红旗渠精神”精品学术讲座,一个“红旗渠精神”精品年度学术会议,一支固定化专家咨询团队。再者,应积极推动年度“红旗渠精神”为主的学术成果奖励计划,对上一年度所公开出版、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进行一定奖励。从而在整体上切实推进“红旗渠精神”文化的学理化阐释,充分挖掘“红旗渠精神”文化的时代内涵与文明内涵,助力红旗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筑牢“红旗渠精神”文化育人功能的思想力与引导力。
(三)建设“智慧人才+智慧系统+智慧交互”三位一体智慧平台机制。马克思认为“研究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我们所面临的智能时代,它与以往的时代根本的不同就在于智能化的技术生产。智能化的技术生产为“红旗渠精神”文化丰富、传播与保护提供了新的可能。由此,我们首先要挖掘和培养懂智能技术、有人文素养的复合型智慧人才,为“红旗渠精神”文化智能化发展提供基础。其次,要通过跨单位联动,联合交通、文旅、宣传、气象等多部门,共享数据,打造能有效监控、管理红旗渠景区群的数字承载力智慧系统,助力“红旗渠精神”文化的推广。再者,充分应用VR(佩戴设备,完全虚拟环境)和MR(佩戴设备,虚拟与现实相融合)等技术强化红旗渠等景区沉浸式体验。
只有通过三位一体转化机制、三位一体研究机制、三位一体智慧平台机制的完成,进而形成新型“红旗渠精神”文化育人及其传播的生态体系,面向未来,“红旗渠精神”方能以“润物无声”的姿态融入人们的生命世界,改变人们的生命世界。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